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25号),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申报遴选工作。经组织专家评议,我厅拟认定广西中医药大学等10所普通本科高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0所高等职业院校为第二批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详见附件)。为充分体现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认定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有个人的亲笔签名(我厅将予以严格保密)。单位和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者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08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516,0771-5815187。邮箱:gxgjc@126.com。
附件:第二批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拟认定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第二批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拟认定结果
一、普通本科高校
广西中医药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北部湾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
桂林医学院
右江民族医学院
玉林师范学院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桂林旅游学院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二、高等职业院校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