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57号)要求,经各市、各校推荐,专家评审,现对2023年度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拟确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2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6896319(传真)
附件:2023年度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拟确定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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