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对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司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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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2.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3.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新疆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4.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5.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6.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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