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校:
为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有效助力支撑福建省“101计划”开展,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改革创新,扎实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快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课程建设和认定相关文件规定的原则和标准,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面向所有高校、所有专业、所有课程,优先认定建设基础好、特色强、质量高、团队优、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一流本科课程。
(二)根据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目标,结合“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任务和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任务,统筹规划学校一流本科课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课程建设要服务于专业发展,创新教育理念,内容上能广泛运用信息化资源,方法上能熟练使用智能化教学平台,评价上能覆盖教学全过程,效果上能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四)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课程团队教学改革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重视特色课程建设,鼓励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校际合作共建课程。切实加强计算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中药学、经济学、哲学等基础学科领域的核心课程建设,从而带动核心教材、核心实践项目和核心师资队伍建设。
(五)建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激励机制,落实建设经费,健全支持政策,完善课程管理、持续建设和评价机制。
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
(一)基本要求
1.认定课程应满足教高〔2019〕8号、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还应满足我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推荐认定课程的教学学期或教学周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
2.申报课程应经过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和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还应经过学校信息部门的网络技术安全审查,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文)要求,申报线上课程依托的在线课程平台的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课程系统需已完成二级或以上等保备案及安全测评(备案主体为高校),并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 版)》。
3.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
4.已获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再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省级一流课程。
(二)推荐申报课程数
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数为1045门,其中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线下课程约74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177门,社会实践课程127门。各校按照申报限额(见附件2)择优推荐,统筹规划各类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与认定,其中,线上课程数不超过本校限额数的15%。
三、材料申报
各高校于2023年7月1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完成课程申报,并报送指定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至我厅高等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方式如下:
1.课程申报包括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3),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审查表(附件4)。申报线上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还应提供相应的课程平台(系统)等保证明。相关材料通过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网站www.fooc.org.cn进行网上报送,填报流程及技术指导由联盟秘书处负责。秘书处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0591-83405956,邮箱fjmooc@163.com.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田家炳楼3层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秘书处,邮编:350007。
2.各校的申报公函、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需排序)盖章后须于申报规定时间内邮寄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713室,联系人:于凌云,0591-87091312。同时,盖章材料扫描版发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邮箱jytgjc@fjsjyt.cn。
附件:1.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2.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限额表
3.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审查表
5.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