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
2023年度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现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度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立项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见附件1)。2020年立项,申请且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项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见附件2)。
二、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结项材料。
1.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和撰写1篇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或1部专著,其中重点项目至少有2篇以上论文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为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或专著为最终结项成果。论文和专著要求标注“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项目编号),受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须进行成果鉴定,由各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3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对本校提出结项申请的项目进行成果鉴定,填写《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和《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项目、思政理论课教研专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辅导员骨干专项项目、安全稳定工作专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须标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项目须进行成果鉴定,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3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对本校提出结项申请的项目进行成果鉴定,并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
三、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高校切实组织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政工作质量。2020年立项的项目,今年不再受理延期。2021年立项的项目,如果不能按期结项,可以申请延期一年。
2.未按要求如期结项的项目,我厅将终止其项目,追回资助经费,且5年内不得申报我厅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请各校加强项目指导与管理,确保研究进度与质量。
3.申请项目结项者须填写结项报告书(本通知所涉表格均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工委宣传部网页“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网址:http://gwxcb.hnedu.gov.cn/xzfw/),并严格按照结项要求准备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以及成果鉴定有关表格、其他成果复印件等结项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项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4.各高校须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各结项项目的纸质材料及相应电子版,于2023年9月1日前报送至我委厅(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结项材料)。邮寄与快递以收到时间为准(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 238号,邮寄与快递过程中材料丢失责任自负)。其中思想政治教育项目、思政理论课教研项目和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902室,联系人:曾潇潇,联系电话:0731-85535605。安全稳定研究项目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1111室,联系人:胡曦鹏,联系电话:0731-84713284。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hnsztsgc@163.com(涉密材料以光盘形式同时报送到指定办公室,不发邮件)。
附件: 1.2021年立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应结项项目汇总表
2.2020年立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项项目汇总表
3.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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