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各职业院校申报、牵头院校初审,教育厅组织专家复审,现将2022年全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5月1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方式。以匿名形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51-5559087,电子邮箱:19067893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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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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