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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苏教办社政函〔2023〕6号

各有关高校: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社科理论研究优势,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省教育厅设立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专题研究项目)。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共批准设立专题研究项目20项(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项目依托高校要加强对专题研究项目的跟踪管理,支持项目负责人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并通过结项验收。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任务书开展专题研究,力争推出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未能在研究期限内(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完成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并视情收回已拨经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有重大影响的优秀成果,学校要加强宣传并及时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

附件: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立项名单.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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