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委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通知》(津教职函 〔2023〕2号)安排,为加强服务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能力,提高教师培训实施质量,现就2023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承担机构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培训者团队建设。培训对象为2023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训单位。按照承训单位培训管理者和培训专家团队建设要求,分两批进行。采取网络研修、集中面授、现场教学、课题研究、咨询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不少于2个月,其中集中研修不少于2周(80学时)培训。培训管理者团队研修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训基地建设、需求调研与分析、培训课程建设、绩效考核评估、数字化资源建设等。培训专家团队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模块化课程开发、项目化课程、培训教学组织与实施、培训教学评价等。
二、申报与遴选
申报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的单位,近三年具有承担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经验,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培训基地优先。
项目承担单位采用申报评审制遴选,由具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资质的单位提出申请,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 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授课、指导)、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经费标准按照人均 550元/天(含师资费)支付。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附件),于2023年4月3日之前将纸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一式2份寄送至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培项目办 (天 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tjzjszpx@126.com。
五、联系方式
1.天津市教委
职业教育处 联系人:王丽楠;联系电话:022-83215136
2.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廖媛、孟金梅;联系电话:022-28112893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项目办 (邮编:300222)
附件:天津市2023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书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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