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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苏教师函〔2023〕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职业学校,各有关企业: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2〕11号),经组织推荐、自主申报、信用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我省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入选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级基地),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被公示为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现统一公布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含国家级基地,共计39个,名单详见附件)。

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切实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密切联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协同联动,重点建设好、利用好一批共享开放的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着力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全面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做好教师培训和实践的整体规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引导教师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用人需求,积极承担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着力培养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要严格遵照《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深度参与“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指导专家等资源,通过组织技能培训、提供岗位实践、联合开展科研技术攻关等,建立健全产学研用深度合作机制,积极参与职业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协同开发课程资源,选派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切实推动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双元”育人,成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提升企业自身内涵的“双赢”典范。

省教育厅将联合省有关部门,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的监督管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对学员满意度低或培训工作中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单位,将取消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资格,并根据实际需要分批遴选增补相关行业企业,充实完善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体系。

附件: 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docx                            


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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