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经各高等学校评选推荐,自治区教育厅形式审查,拟推荐9位教师的科学研究成果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至3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邮政编码:750011
联 系 人:余老师 0951—5559090
电子邮箱:jytyuran@163.com
附 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2月21日
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