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和《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规定,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省地方高校125项拟推荐成果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2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教育厅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以下异议不予受理:1.非实名提出的异议;2.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3.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
联系电话:0591-87800329、87091525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思政处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福建省地方高校拟推荐成果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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