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加强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的通知》(湘教通〔2021〕262 号)和《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政课“金课” 建设课程评选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0 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的30门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
二、结项验收时间
考虑学校工作实际,结项验收时间推迟至2023年6月。
三、结项验收方式
1.各“金课”建设课程团队按时提交结项验收材料。
2.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课程的结项验收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现场核查。经结项验收达到要求的,我厅将正式发文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政课“金课”。
四、课程要求
1.课程须达到《关于加强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的通知》中规定的建设要求。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由于课程内容发生变化,建设内容原则上只涵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1年版)教材“导论—第七章”内容。若课程团队目前已经完成“第八章—第十四章”内容建设,也可将其纳入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其它课程建设内容不作调整。
3.各课程团队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到课程建设与应用中去。
4.各课程团队要牢固树立“大思政课”意识,对标对表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拓展课堂教学内容,创新课堂教学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不断增强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课”建设课程的支持与管理,加大经费和政策保障,确保课程建设质量,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通过“金课”建设切实提高思政课教学实效。
2.各课程团队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按照省级“金课”建设要求和标准,根据立项时提交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申报书》明确的课程建设方案,有序推进课程建设。
3.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政课‘金课’”的,课程团队须继续建设与完善,确保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3年。结项验收不通过的课程,取消建设资格,并追回资助经费,课程负责人 5 年内、所在高校 2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级思政课“金课”。
4.请各有关高校于2023年5月31日前向我厅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予结项。结项材料为:
①《湖南省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稿。
②《湖南省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结项验收申请书》(见附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稿。
③结项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稿。
④课程专题教学设计,电子稿。
⑤课程代表性教学实录视频5堂(“移动”思政课堂至少一堂),电子稿。
每门课程的纸质材料统一装入一个牛皮纸袋,并在纸袋外贴上结项验收申请书封页复印件。结项材料电子稿统一用U盘报送,命名格式为:高校名称+课程名称+姓名。
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政处曾潇潇、杜洁;联系电话:0731-85535605;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 238 号省教育厅办公楼 902 室。
附件:1. 湖南省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
2. 湖南省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结项验收申请书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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