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80号)精神,经组织高校申报,专家审核评审,拟确定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508项,现予以公示。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确定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8日-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地址:辽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联系电话:024-8690717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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