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结束。经高等教育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天津市级教学成果特等奖49项,一等奖63项,二等奖90项,同时推荐49项特等奖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按照《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2〕33号)中关于实行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如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组织评审部门提出。
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组织评审部门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市教委高教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邮编:300074,联系人:张必兰,联系电话:83215352。
附件: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公示名单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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