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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程序 

  (一)2018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已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二)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 

  (三)请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负责汇总报送本校结题项目材料,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负责汇总报送所辖中职学校结题项目材料。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 

  二、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结题汇总表,每个单位1份,包括excel版、盖章PDF扫描版和纸质版; 

  2.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WORD版; 

  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报送时限 

  电子版(非涉密)材料请于11月18日前发送至jytkjc@fjsjyt.cn,邮件标题命名为“**大学(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青年项目结题材料”,同时将纸质版结题汇总表寄达我厅;涉密材料请在上述时限内通过机要渠道或专人送达。逾期报送者将视为本校(地区)无结题申报项目。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二)我厅将适时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郭绍英、林希彦,电话:0591-87091221、87091523。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下半年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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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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