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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省级培训基地名单的公示

各市教育局、省内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经学校申报和专家遴选,拟认定沈阳师范大学等5所院校为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基地,现对拟认定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省级培训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86896319(传真)

通信地址: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附件:拟认定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省级培训基地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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