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等文件规定,依据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评审成绩和国家规定的申报限额数量、中高职推荐比例原则性要求,拟推荐63项教学成果申报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根据教育部文件“现任校领导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数量”有关比例要求,部分单位的教学成果的第一完成人进行了调整。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
公示期内,若对推荐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50000。
联系方式:0531-51793642,zjc03@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推荐申报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名单.pdf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8日
本文链接:
教学成果奖
甄选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