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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参评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相关单位申报、专家组评审,拟推荐50项成果参评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9日至10月13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邮政编码:150001,联系电话:0451-53627347。

各申报单位可根据评审专家修改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成果名称和成果内容后申报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附件 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参评名单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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