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以获得2019年、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一等等次的成果为主体进行申报,成果完成人的调整原则上不超过原主要完成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各单位推荐时应向一线教师和研究人员取得的成果倾斜,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鼓励单位内部、多单位联合对相近的成果进行整合、提炼,鼓励推荐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成果。以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原则上每校不超过1项,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交说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以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对推荐申报成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请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各市教育局及时转达所辖市、学校)于2022年9月15日至22日登录“2022年职业教育国
家级教学成果奖—广西遴选评审系统”(网址:http://gxjxcg.contest.chaoxing.com,各单位登录账号见附件
2、初始密码均为s654321s,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规定时段外系统自动关闭),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本单位推荐申报成果相关材料〔申报书(附件3)、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获奖证明、其他必要材料等,均为PDF格式〕。其中,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仅限上传1份文档,其他材料每类可上传不超过10份文档,单个PDF文档不超过20MB。
联系人及电话:邱建华,0771—5815178;廖造壮,0771—5815173。系统技术人员及电话:蓝工,18776013877。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遴选评审系统登录账号
3.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广西遴选使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