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学函〔2022〕25号
各普通高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要求,确保我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签约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我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时间
9月13日至10月14日。
二、生源信息库范围
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届预计毕业生。
三、工作流程
1. 学校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预计毕业生下载”中获取2023届毕业生基础数据。根据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91job.org.cn/)提供的“生源模板”进行数据整理后上传至该平台“生源信息管理”。
2. 学生在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核对完善本人基础信息,经院、校两级审核后上报至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审核依据见附件)。如出现上传数据报错,请根据系统反馈的原因及时修改调整数据。
四、工作要求
1.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库的建立及完善,明确要求,责任到人,预计在2023届毕业(结业)的学生数据要做到应报尽报。
2. 各高校要做好毕业生生源基础数据异动的日常维护,确保顺利完成2023年7月15日、8月31日、12月31日等统计节点的毕业去向报送工作,生源数据要与学籍数据、学历数据保持一致。
3.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字段及字典发生变更,各校须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
附件: 2023届毕业生基础信息库数据填报及审核依据.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