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行指委发〔2022〕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文件要求,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石化行指委”)负责向全国征集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相关符合要求的优质教学成果,经石化行指委专家组评审后向教育部择优推荐4项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组织情况如下: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9月15日-9月29日组织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http://bwyxjs.emis.edu.cn:7101/mgmt/overt/jxcgjLogin)进行网上填报。9月29日24:00前上传所有材料并推荐至石化行指委,申报材料电子版 发送至shihuamyy@126.com,已上传平台和发送邮箱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
石化行指委将成立“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石油和化工行业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针对申报项目的评审鉴定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石化行指委秘书处。评审专家委员会于9月30日-10月9日进行评审,结果上交石化行指委秘书处,最终推荐名单于10月10日在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官网公示。
公示项目上交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主要申报材料,每项成果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13日前邮寄至石化行指委秘书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
联系人:梅宇烨
电话:010-64519607 13520032985
附件: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代章)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