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高函〔2022〕1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实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范围
本次年度报告范围为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包括《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期末验收结果及二期项目名单的通知》(苏教高函〔2020〕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二批)名单的通知》(苏教高函〔2021〕3号)公布的省品牌、省特色专业。第一批省特色专业如入选第二批省品牌专业,按省品牌专业要求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二、年度报告内容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品牌专业二期(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立项建设以来的总体进展情况、标志性成果,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等。各高校要在全面总结专业建设年度成效的基础上,依据《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按专业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将作为品牌专业验收的依据。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各高校须在线填写各专业的《年度报告》并提交电子版(WORD版和盖公章的PDF版)。
2. 各高校须在线提交全部专业(第一批、第二批)的《项目任务书》电子版(WORD版和盖公章的PDF版)。《项目任务书》须按原提交版重新报备,不得修改。
3. 各高校须于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登录“江苏高校本科教学信息平台”,按平台要求报送各专业相关材料。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朱锐祺、王建军,联系电话:025-83335158、83335556。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