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工委通〔2022〕19号
关于2022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各高校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现确定《育时代新人视野下高校学生干部教育评价体系研究》等30项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基于现代高校附属医院深化改革“4C”体系模式的临床教师师德建设研究》等132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项目、《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全过程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等60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项目、《新时代辅导员工作视域下“师生成长共同体”建设路径研究》等111项辅导员骨干专项项目和《新时代平安高校建设校地协同机制研究》等13项安全稳定工作专项项目为2022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研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期限
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两年: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
二、结项要求
1.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和撰写1篇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或1部专著,其中重点项目至少有2篇以上论文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为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或专著为最终结项成果。论文和专著要求标注“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项目编号),受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资助”。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项目、思政理论课教研专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辅导员骨干专项项目、平安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专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须标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
三、项目结项
1.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于2024年8月底前组织3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进行成果鉴定。
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填写《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下载网址:http://gwxcb.gov.hnedu.cn/c/2021-09-09/1053828.shtml ),并与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其他成果复印件一起于2024年8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项评审。
其他类项目须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网址同前),并与论文(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其他成果复印件一起于2024年8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项评审。
2.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于2024年8月15日前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项目延期最长一年,最多一次。
3.如2024年8月15日前因成果出现严重政治问题、质量问题、科研诚信问题等,按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四、项目经费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立项的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在2022年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中给予经费支持。项目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纳入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配套保障,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适时对以上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政处 曾潇潇、虢晶,联系电话:0731-85535605、82204082,电子信箱: hnjygwxcb@163.com,联系地址:省教育厅办公楼9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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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