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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

苏教办社政函〔2022〕25号

各高等学校:

2022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共批准设立一般项目2444项(见附件1)、专题项目1330项(见附件2),专题项目中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1270项、高校财务管理专题项目19项、党建研究专题项目22项、纪检监察专题项目19项。现将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由学校组织初审初评,各高校要严格把好政治关、质量关,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资格、项目名称严谨规范、项目申报书无雷同抄袭、研究方向契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畴,对不符合立项原则、出现上述问题的项目,省教育厅在审定时将不予立项。对于把关不严的高校,省教育厅将核减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合同开展研究任务。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学校盖章、课题组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研究。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重要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三、各高校要落实经费资助要求。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的资助经费,每项不低于1万元,对未按规定给予资助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取消其下一年度该类项目申报资格。党建研究专题项目由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给予经费资助,纪检监察专题项目、高校财务管理专题项目由负责人所在学校按申报时承诺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四、各高校要加强项目管理。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附件: 1.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2.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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