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工委通〔2022〕15号
关于2022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精品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落实《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9〕3号)精神,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2〕9号)要求,经各高校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共遴选产生湖南中医药大学刘登科负责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微’展示活动”等190项2022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见附件1)。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项目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纳入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统计和职务(职称)评聘范围。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培育建设。各项目所在高校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建设标准(试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力推进项目实施、完善优化项目建设、切实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要积极探索形成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形成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校一品”或“一校数品”的生动局面。 二、强化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管理考核。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以及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指定时间节点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各项目所在高校要加强工作指导,进行统一管理,提供条件保障,推广建设成果,确保建设实效。建设期间,委厅将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各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应按照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结项,如存在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撤项情形的,委厅将对项目进行撤项处理,追回项目支持经费,同时削减所在高校下阶段有关项目申报名额。 三、严格经费管理。委厅在2022年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资金中对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给予支持。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按照《湖南省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高效、合理合规使用项目经费。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省级专项资金和学校自有资金,加大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另外,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号)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一等奖获奖项目,等同于立项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类),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等同于项目负责人”的规定,以及《关于公布“建行杯”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21〕329 号)文件,确定湖南科技大学刘东海负责的“与生——协同“家校社”治理,共育青春健康花”等15项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实践育人项目(见附件2),不安排经费资助。 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陈解、刘晨,邮箱:hnjygwxcb@163.com,联系电话:0731—89823585、85715329,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楼902室,邮政编码:410016。
附件:1. 2022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立项名单 2. 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实践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