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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

晋教法函〔2022〕7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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