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职函〔2022〕6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加强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管理,全流程监控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提升专业群建设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1号)要求,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实行年度报告管理制度。为做好2021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144个立项项目和11个培育项目。
二、报告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职〔2020〕8号)要求,对照各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中的目标,对项目建设以来各专业群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与教学资源、教材建设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服务发展能力提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建设任务进展、任务完成以及取得成果等情况进行报告。
三、报告要求
年度报告是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年度建设情况的全面反映,也是专业群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各校要高度重视专业群年度报告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专业群建设目标进行自我考核,并参照《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2021年度报告(模板)》(详见附件)撰写年度报告,报告中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建设评议意见,供各单位在后期整改与建设中参考。
四、报送方式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专业群年度报告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jsgaozhi@126.com。年度报告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学校××专业群2021年度报告.pdf或doc”,有多个专业群的请打包后发送。
为了便于工作开展,省教育厅开通省高等职业高水平专业群工作QQ群,群号:421183954,请各项目建设学校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各1人加入本群。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乔红宇、万炜,联系电话:025-83335667,83335623。
附件: 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2021年度报告(模板).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