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遴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联系电话:省教育厅高教处,电话:0571—88008990,电子邮箱:sjytluy@dingtalk.com。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1. 2020年度省级线上一流课程拟认定名单.pdf
3. 2020年度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拟认定名单.pdf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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