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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及推荐国家级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认定工作及推荐国家级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启动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及国家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9年度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26个类别,详见《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主体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各有关高校已建国家级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相关专业类申报限额为2个,其余专业类申报限额为1个。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详见附件2)。为便于同时开展国家级项目的推荐工作,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统一使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屏。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教学引导视屏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项目简介与教学引导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3.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

以上4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程序。

1.请各高校于2019年7月12日前将本校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5)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文件格式为EXCEL(OFFICE 2003)版本,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xls。电子邮件主题为:XXXX(学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

2.请各高校于2019年8月26日前将申报公函、推荐汇总表、学校盖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三份、存储相关电子文件的U盘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7.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有意向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9版)》(可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下载)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三、评价与认定

(一)申报材料公示。

1.申报主体在确定拟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前,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

2.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高校和社会的监督。申报材料公示期间,发现并查实申报材料有信息、数据等造假、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该实验教学项目的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申报主体今后的申报行为进行适当限制。

(二)认定工作。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公示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核心要素仿真度、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学校和地区的覆盖面及网络使用用户的评价,提出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公示名单。在确定本年度省级项目的基础上,按教育部下达我省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认定。

四、后期管理

对认定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高校要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要将“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纳入“十三五”期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重要内容,地方属高校要将其纳入“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波,电话:028-86110643;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504室,邮政编码:610041;电子信箱:scgjsysx@126.com。

 

附件:

1.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

2.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4.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7月5日


附件:附件1-5.docx  (44.43k)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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