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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桂教职成〔2022〕1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自治区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和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

 

  (一)申报对象。地方政府、规模以上企业、职业院校及行业组织均可自愿申报。我厅认定的59个自治区首批和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

 

  (三)申报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1、2)和实施方案(详见附件3),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佐证材料一式5份寄送到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2414室,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的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厅职成处邮箱:jytzcc2421@163.com。

 

  二、自治区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

 

  (一)验收对象。桂教职成〔2018〕27号、桂教职成〔2018〕36号文件公布的34个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二)验收时间。2022年5月20日—6月20日。

 

  (三)验收流程。

 

  1.试点单位总结。试点单位对照备案任务书,撰写总结报告,并整理、提供佐证材料。总结报告应包括:试点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2.报送材料。试点单位须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佐证材料一式5份寄送到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2414室,总结报告的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厅职成处邮箱:jytzcc2421@163.com。

 

  3.实地验收。我厅组织专家对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进行实地验收。

 

  4.公布结果。专家实地验收后,我厅将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公布验收结果。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郭进磊,0771—5815397。

 

  附件:1.自治区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设区市、院校、企业)

     2.自治区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行业)

     3.自治区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方案(样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点击下载: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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