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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鲁教高字〔2018〕5号

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要求,决定举办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目的任务

  (一)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二)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一)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团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扶贫办和省科学院等省直部门单位共同主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协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省教育厅厅长邓云锋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夏鲁青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设立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企业、社会投资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全国总决赛候选项目培训等。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三)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初赛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工作。

  四、省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着力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全省高校和学生类型全覆盖。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2”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基础上,举办省赛。“2”指两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将青年红色教育向服务体验式转变,打造一堂全省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齐鲁小分队”“幸福齐鲁小分队”“健康齐鲁小分队”“教育齐鲁小分队”“法治齐鲁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到高校科技扶贫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高校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对接。自2018年起,建立面向高校师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路演机制,定期举办高校师生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活动,力促高校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大赛项目实现直接融资和成果转化,构建“一库一盟一机制一活动”体系,即:建立一个高校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库,推动行业企业和投资机构人士成立山东省高校创新创业发展促进联盟,建立高校创新创业项目与联盟的投融资路演对接机制,定期举办创新创业投融资路演和创新创业资源对接活动。路演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将向大赛组委会推荐,可直接进入省赛阶段且不占本校推荐省赛名额。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但不重复授予金奖。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省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比赛赛制及规则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决赛二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进入省赛。

  省级决赛分网上评审、金银奖决赛和冠亚季军决赛三轮进行。

  第一轮:网上评审。

  评审专家组通过审阅项目计划书、项目演示文档遴选出80个项目进入金银奖决赛,其余项目根据网评得分遴选出140项铜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生15个项目进入省赛金银奖决赛,其余项目根据网评得分遴选出30项铜奖。

  第二轮:金银奖决赛。

  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团队的现场展示和回答评委提问情况,将主赛道进入金奖银奖决赛的80个项目分别确定为金奖和银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进入金奖银奖决赛的15个项目分别确定为金奖和银奖。

  第三轮:冠亚季军决赛。

  主赛道获得金奖的项目团队通过与投资人面谈、现场创业项目展示及答辩等环节的竞赛,争夺冠亚季军。

  大赛组委会根据教育部分配我省的名额推荐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请大赛专家团队对入选项目进行专项指导与培训。

  省赛建立评审项目复议机制,对省赛现场决赛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高校,可以向大赛纪律和监督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九、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各高校校级初赛前)。所有参赛团队均需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由各高校根据校赛安排自行确定,但不得晚于7月5日。

  (二)校级初赛(2018年7月5日前)。校级初赛的比赛时间、比赛流程、遴选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项目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登录账号由省教育厅统一创建、分配及管理。

  (三)省赛项目推荐(2018年7月10日前)。学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名额,将以各高校7月5日24时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正式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为基础,结合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和上届大赛获奖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推荐限额将于7月8日正式通知。各高校务必于7月10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完成省赛项目推荐工作。

  (四)省级决赛(2018年8月2日前)。

  具体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十、奖励设置

  设省赛主赛道金奖25个、银奖55个、铜奖140个,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金奖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颁发奖牌。设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奖,对获得省赛金奖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颁发获奖证书。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30个,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金奖每项奖励5万元。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 设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奖,对获得金奖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颁发获奖证书。

  设省赛高校优秀组织奖10个,按照学校竞赛组织情况、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综合认定,颁发奖牌和奖金,每项奖励5万元。

  对参加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进行额外奖励,其中全国金奖每项奖励10万元,全国银奖每项奖励5万元。

  十一、省赛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二)项目展示文档。进入省赛决赛的项目需将PPT或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小不超过20MB。

  (三)展示视频。进入金银奖决赛的项目需将一分钟展示视频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5号),研究制订校赛实施方案,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教务、学生、就业、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办赛机构,负责校赛组织和省赛项目遴选推荐。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与面,原则上各校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校在校生人数的8%,同时组织开展以“互联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教育氛围。

  (二)强化服务保障。高校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为大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赛事动态信息、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及保护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要邀请风投创投机构、行业企业、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提供针对性指导,争取多方支持,为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经费等保障。对参赛团队和学生给予奖励,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评奖评优等方面赋予一定权重;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团队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在工作量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树先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三)促进成果转化。高校要根据《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建立完善促进赛事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机制。大赛鼓励师生共创,允许参赛项目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股权合并计算。各高校要鼓励和支持高校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推动项目孵化落地、投产入市。

  十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高校确定1-2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系人,同时作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申报平台管理员,填报《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见附件2),于4月25日前发送到大赛专用邮箱sdhlwds@163.com。

  (二)为方便大赛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请各高校大赛联系人加入“第四届山东互联网大赛”QQ工作群,群号为:496220701。

  (三)大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大赛由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具体组织承办,联系人:李浩、马跃,0531-81916708、81676814;通讯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邮编:250011。

附件:1. 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2. 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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