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字〔2018〕2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更好服务我省重大战略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精神,决定成立山东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咨询委员会是为我省职业教育重大改革发展政策提供咨询,进行调研、评估、论证的专家组织。主要职责是: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事项等提供咨询服务,进行论证评议,提出意见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规划制定、重要标准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等提出意见建议。
二、咨询委员会由全国知名职教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机构负责人、职业院校负责人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等组成。咨询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三、咨询委员会委员享有的权利有:以委员身份独立或联名直接向咨询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报告,以委员身份开展调查研究,以委员身份向全体会议、工作组会议提交意见建议等;履行的义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重大政策和改革事项,未经授权,不以委员身份对外发表意见,不以履职谋取私利,遵守国家和省有关保密规定等。
四、咨询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厅职业教育处,负责日常事务。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应配合委员开展工作。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其参加咨询委员会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附件: 山东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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