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22〕22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海南省首批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含应用型本科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助力海南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教师函〔2019〕4号)《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以及《海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部署安排,决定启动我省首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对接服务海南十二大重点产业等社会紧缺领域,分专业遴选首批10个专业(团队)立项建设,20个专业(团队)培育项目建设,高职和中职按7:3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二、立项条件
根据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不同的学校条件和专业基础,分类遴选并开展立项建设,立项条件如下:
(一)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教师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二)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15至2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中职、高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分别占30%、40%以上;骨干成员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兼职任教,其中,中职不少于2名、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不少于3名。
(三)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
(四)教学改革基础良好。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时将最新研发成果融入教学,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承担省级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省级以上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专业特色优势明显。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积极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等工作,承接过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学生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入选专业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优先。具备一定的中外合作基础,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
(六)保障措施完善健全。学校高度重视,列为一把手工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团队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组织管理,充分保证团队建设所需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专业实际需要。建有教师发展中心(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健全。具有学分制改革的工作基础。
三、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及专业(团队)除满足立项条件以外,至少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5项:
(一)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
1.学校为省级以上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或高职本科试点院校;
2.学校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3.学校牵头申报专业相关方向省级及以上职教集团。
4.申报专业为省级以上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高水平专业(群)、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或“1 +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且完成本省核定的证书培训和考取指标;
5.申报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有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稳定的(3年以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6.团队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或有团队成员为省级劳动模范、省级模范教师、省级先进工作者等;
7.团队成员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丰硕,在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表现突出;
8.有团队成员为教育部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参与国家教学标准研制工作;
9.有团队成员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等或南海工匠、南海名家;
10.有团队成员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发。
(二)中等职业学校
1.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或省级“双优”计划建设学校;
2.学校为教育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或开展过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单位;
3.申报专业为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工作室专业(学科);
4.申报专业建有功能完备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和稳定的(3年以上)企业校外实训基地,且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职工培训等;
5.申报专业为“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且完成省级证书培训和考取指标;
6.申报专业为国家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或省级“双优”计划专业群建设专业;
7.有团队成员承担校级以上专业在线精品课程(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或主编本专业教材(公开出版);
8.有团队成员为省级、国家级教指委、行指委成员,参与省级、国家级教学标准研制工作;
9.团队成员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丰硕,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班主任能力比赛、教师技能比赛中表现突出;
10.有团队成员为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工作室主持人、海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或南海工匠、南海名家、省级骨干教师等。
四、工作程序
(一)市县(学校)推荐。每所学校可申报1-2个团队。市县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团队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将遴选团队上报省教育厅进行推荐。高职高专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可直接推荐1-2个团队上报省教育厅。
(二)评审立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团队建设单位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三)培育建设。立项单位根据本校本专业团队建设方案,围绕专业核心要素进行为期3年的团队建设,开展团队教师专项培训,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
(四)考核验收。团队建设完成后,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海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或培育项目建设团队。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团队建设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将从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团队中择优遴选推荐参评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二)各市县(学校)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式5份报送省教育厅,纸质版分送高教处和职成教处汇总,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jiaoshichu411@163.com。
联系人:教师工作处:李霞、李昌燕,联系电话:65236870;高职组:李婉,联系电话:65339364;职成教处:樊小宁,联系电话:65354831。
附件:1.海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2.海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
申报专业: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海南省教育厅 制
年 月
一、基本情况
申报条件(高职不少于5项,中职不少于3项) |
|||||||||
类别 |
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授予部门 |
获批文件 文号 |
||||
特色专业/骨干专业 |
|
|
|
|
|
||||
|
|
|
|
|
|||||
教学成果奖 |
|
|
|
|
|
||||
|
|
|
|
|
|||||
教学资源库 |
|
|
|
|
|
||||
|
|
|
|
|
|||||
承办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 |
|
|
|
|
|
||||
|
|
|
|
|
|||||
教师国培/省培项目 |
|
|
|
|
|
||||
|
|
|
|
|
|||||
协同创新中心/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
|
|
|
|
|
||||
|
|
|
|
|
|||||
现代学徒制 |
|
|
|
|
|
||||
|
|
|
|
|
|||||
技能大师工作室 |
|
|
|
|
|
||||
|
|
|
|
|
|||||
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 |
|
|
|
|
|
||||
|
|
|
|
|
|||||
近三年就业率 |
|
|
|
|
|
||||
|
|
|
|
|
|||||
|
|
|
|
|
|||||
近三年学生获奖 |
|
|
|
|
|
||||
|
|
|
|
|
|||||
|
|
|
|
|
|||||
校企合作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团队(专业)带头人 |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职称 |
|
||||
单位 |
|
职务 |
|
研究专长 |
|
||||
手机 |
|
邮箱 |
|
||||||
主要 社会兼职 |
|
||||||||
在项目中拟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二、团队建设方案
项目团队骨干成员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专业/学科 |
专职教师或 企业导师 |
工作部门(单位) |
教学领域 |
团队分工(课程模块) |
“双师型”教师等级(高职填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各项内容如有需要可再附纸。
三、申请单位意见
团队建设规划目标 |
具体阐述教学创新团队建设规划和目标定位。(不超过200字)
|
团队师德师风情况 |
说明团队教师师德师风总体情况,特别是专业带头人师德表现。(不超过200字) |
专业建设及优势特色 |
具体阐述本专业建设情况及优势特色。(不超过300字)
|
校企合作基础 |
说明校企合作经验及工作基础,行业企业参与情况。(不超过300字)
|
技术技能创新情况 |
说明本专业技术技能创新及研发成果情况。(不超过300字) |
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情况 |
具体说明本专业设施设备条件情况。(不超过300字)
|
团队教师分工方案 |
请说明团队中各位教师的具体分工,就如何团队协作、分工负责做详细说明。(不超过1000字)
|
课程体系及教学资源建设情况 |
简要说明专业的课程体系及开发使用的培训资源。(不超过300字)
|
考核评价方案 |
着重阐释的考核要求,包括预期目标、考核方式等具体内容。(不超过400字)
|
应用成果交流 |
请说明推动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成果交流展示的安排。(不超过300字)
|
支持条件与组织保障 |
请说明结合项目实施整合资源加强团队建设的措施,以及组织管理等方面能提供的支持条件与保障。(不超过500字) |
其他 |
请说明上述各项未涉及但需要特别指明的内容。(不超过300字) |
附件2
海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推荐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 意见 |
请申报单位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基本条件与组织保障等做出承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 意见 |
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序号 |
学校名称 |
推荐团队专业 |
团队负责人 |
专业及职称(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