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字〔2017〕8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号)精神,现就遴选第三批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
经费支持试点项目40个(中、高职院校各20个左右)。
二、申报院校
(一)高职。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
(二)中职。国家、省级示范学校和省级规范化学校。
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院校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一)确保申报质量。申报试点的专业及合作企业均要高于《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22号)规定申报条件。申报院校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相关政策理论的学习研究,在填报申报书和制定工作方案时,科学设计试点目标、实施路径、支撑措施,重点突出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开展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实践探索。
(二)申报方式。中职学校申报试点的项目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其中电子版申报书和工作方案(PDF文件格式)上传到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共享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专家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评审。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登录服务平台的账号、密码与山东省职业教育云服务平台的账号、密码一致。纸质版《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3份)和《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工作方案》(一式3份)报送我厅职教处。
联系人:孟令君、徐晓鲁,电话:0531-81916527,81916551,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8号408室,邮编:250011。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