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师函〔2017〕18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10号)精神,现就做好建设工程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范围和标准
推荐人员范围和标准按照《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已入选过齐鲁名师或齐鲁名校长(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工程人选者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分配及要求
第二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将遴选齐鲁名师人选80名,名校长人选20名。依据各市中等职业学校数和专任教师数以及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按照相应比例,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市,具体情况见附件1。
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3个及以上一等奖项的指导教师且符合齐鲁名师、名校长遴选条件的,可不占所在市推荐名额,按照遴选程序逐级推荐。各市在推荐遴选过程中,要兼顾学校和学科专业分布,原则上同一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各市推荐的齐鲁名师人选中,副校长和中层领导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分配推荐名额的30%,文化课教师不超过分配推荐名额的20%。副校长不能同时参加名校长和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评选。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在评选范围且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校长均可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申报人员填报《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或《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5份。
2.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1份;各类奖项、成果等限报3项。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执业、技能)资格证书等。
(2)获奖证书。
(3)近五年取得的科研(教改)成果(2013年1月1日以后),包括著作或学术论文类原件、省级及以上课题立项书或者结题报告等。
(二)遴选推荐。
1.学校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依据遴选条件,在校内民主推荐和测评基础上,形成学校推荐意见,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推荐。
2.市教育局遴选。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在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者,以市为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各市要对推荐人选提交的论文、专著等进行学术查新,并提交查新报告,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评审平台,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3.省级评审。省级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网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进入会议评审的人员进行说课、陈述答辩。省级评审结果将在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按照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推荐名额范围内,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择优遴选、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推荐。
(二)各市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审核人选申报材料。坚持师德为先,严格学术规范,凡申报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人选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请各市于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市级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齐鲁名师建设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按要求报送至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刘全利、张立山、牛成举,联系电话:0531—81916562,81916561。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1309房间,邮编:25001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工作处联系。
附件:1. 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