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厅办字〔2017〕50号
有关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其中,涉及我省的招生计划为《通知》的附件1《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中“其他”栏所列计划和学校。
二、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为我省举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的中学和济南市西藏中学的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资格审查
(一)审核办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教育局负责。考生需按要求填写《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或《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可登陆教育部网站下载),以学校为单位,经学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报各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各市教育局完成资格审查后于10月23日前将审核材料报送我厅学生处。
(二)材料审核。办理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为: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均需贴本人一寸照片),“单位意见”一栏签上“同意”,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国家承认学历的(含同等学力人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对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以上各类考生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经市教育局审查无误并在《考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报送。
(三)考生资格公示。我厅将对所受理的符合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如有群众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四、定向就业
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原单位就业,不能违约。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各市教育局要对考生报考资格严格把关,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请有关市教育局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中学。
联系人:裴东升,电话:0531—81916501。
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pdf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