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函〔2017〕16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办学效益,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提出的“构建国家、省、学校三级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体系”要求,结合山东实际,现将第二批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资源库)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主持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41号),吃透精神,明确要求,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立项建设资源库给予经费支持。省专项资金为引导性、补助性经费,预算差额部分由建设团队筹措补齐。建设方案中要明确筹措经费渠道。
二、资源库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各项目应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包含不少于3个月的运用推广),并于当年底接受验收,主要考察《建设任务书》的完成情况、资源建设情况、项目应用推广成效(教学资源库用户情况、资源使用情况等)、对相关专业和产业发展的贡献等方面。通过验收的资源库,我厅将认定为“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并对联建单位的子项目予以认可,对达不到验收标准或长期拖延验收的,撤销立项,收回支持经费。
三、各项目主持单位要按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指南》(鲁教职字〔2016〕41号文件附件2)要求,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任务书》(鲁教职字〔2016〕41号文件附件3,以下简称《任务书》),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登录山东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系统(http://221.214.56.13:8309/),填报《任务书》,上传建设方案,同时将《任务书》和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1份,内容与平台填报一致)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至我厅职业教育处。
附件: 山东省第二批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