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对第一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人选期满考核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0〕10号
有关市教育(教体)局,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我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36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45号)要求,决定对2016年公布的第一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45号)公布的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人选。目前已调离我省职业教育系统或有违规违纪现象的人选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时段
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培养周期内人选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技能、教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情况;所在学校对人选的培养、支持、保障、使用及管理考核等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人选期满考核表》(附件1)。
(二)学校考核。所在学校对人选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
(三)市级考核。中职学校人选所在市教育(教体)局组织专家对人选进行市级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四)省级考核。我厅组织专家对人选材料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并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期满考核是加强青年技能名师培养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市、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程序,确保期满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务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310/qnjnms/)上传《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人选期满考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并将纸质版《考核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我厅职教处。其中,中职学校人选材料以市为单位为报送。
联系人:李海涛,联系电话:0531—81916556,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圩门外街8号309室,邮编:250011。
附件:
2. 系统说明.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