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鲁教师函〔2021〕25号
各高等学校:
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省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二、数量及名额
第二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计划遴选100个,每所高校最多推荐1个。已获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不再重复推荐。
三、基本条件
被推荐团队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四、遴选办法
(一)各校按照“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体系(附件1),择优推荐。
(二)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二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三)在“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择优推荐13个团队参加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
五、奖励措施
对认定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团队专业发展。“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参加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等评先树优活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各校要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于6月15日前通过山东省教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jsgl.sdei.edu.cn/,建议用360浏览器打开)提交《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相应佐证材料。纸质版《申请表》一式5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教师工作处。
第一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不含已获“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按照“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体系,对申报表进行补充完善。
(二)各高校指定一名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人,于5月26日前加入QQ工作群,群号702910929。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人:刘全利、邢飞鹏;联系电话:0531—81916526、0531—81916561;地址及邮编: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250000)。
山东省教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1—81676754。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