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予以激励支持的通报
鲁教职字〔2022〕4号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遴选激励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32号)要求,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网站公示,并报省政府同意,确定潍坊市、济南市、烟台市、青岛市、日照市等5个市为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寿光市、五莲县、淄博市临淄区、青岛市黄岛区、邹平市、平阴县、单县、威海市文登区、兰陵县等9个县(市、区)为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省教育厅将对上述市、县(市、区),在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激励支持。
希望受到激励支持的市、县(市、区)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其他市、县(市、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加大改革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争取更大成效。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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