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科函〔2022〕11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2〕38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符合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的高等学校。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等学校可通过省教育厅、省有关部门或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通过省教育厅申报的高等学校每校限报1个。由于省教育厅推荐名额有较大幅度减少(不超过10个),请各市属高等学校从地方发展改革委申报,其他省级部门属高等学校从省有关部门申报,鼓励部省属高等学校通过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拟通过省教育厅申报的高等学校应按要求认真编制《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填报《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和《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
2. 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5套(需签章齐全;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采用上下册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另附电子版光盘一张(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采用Excel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Word版、PDF版)。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记号笔注明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依托高校名称和工程研究中心名称。
3. 申报材料须于5月12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邮箱jssjyt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姚永辉,联系电话:025-83335531,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1704室。
附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