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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深化全省高校美育工作综合改革,推动高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形成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推进全省高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我厅决定举办全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中山大学

  二、评选时间

  2022年5月中旬

  三、参加对象

  全省各普通高校

  四、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以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三)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四)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五)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六)高校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七)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八)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九)高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十)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五、工作原则

  (一)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六、报送要求

  (一)内容格式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格式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二)报送数量

  每校案例报送数量不超3个;

  (三)报送方式

  各高校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学校公章的《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和《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盖公章)原件寄送至中山大学,备注:XX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dgqt@mail.sysu.edu.cn。各高校请于5月10日前完成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逾期不予接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校团委307办公室;联系人:郑燕丽,联系电话:020-84112871。省教育厅联系人:吴玲,电话:020-37628026。

  七、案例评选

  广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征集活动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参评。优秀案例将择优在广东省高校美育工作交流会进行展示,交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部分获奖案例将编印成集。


   附件1: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doc

   附件2:案例报送汇总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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