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信息素养是以信息和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的综合素养,这就要求教师不仅对知识信息足够敏感,还需要对信息价值有一定的判断力,这样才能快速掌握教育过程中的技能和知识,以适应现代社会人才教育的需求。以下内容将具体展开高校教师信息素养的具体内容,其中可分为五个方面进行描述。
意识指客观存在的信息和信息活动在教师头脑中的能动反映,表现为教师对信息识别的敏感性、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对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接受度等方面。
知识指教师在应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过程中应该了解与掌握的知识,表现为教师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所需的信息安全、信息权利、信息应用相关基础知识和常用技能知识的掌握。
应用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用信息和信息技术的能力,表现为能够有效利用适切的资源、工具和方法提升教学质量。
伦理和安全指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规范以及在应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表现为教师在信息生产、传播、使用等过程中能够遵循相关伦理道德规范、注重网络安全等。
专业发展指教师能够应用信息技术促进自身和他人专业能力的持续发展,表现为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持续获取学科知识与教学法知识、有效开展协同教研、积极分享优质资源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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