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2022年是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以下简称德促)联合融资贷款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的收官之年,规范项目学校子项目实施和管理是确保该项目顺利验收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学习和执行
各项目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本校列入贷款支持清单的项目建设,认真研究《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教亚行办〔2020〕2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教亚行办〔2019〕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教亚行办〔2021〕1号)等文件,切实统筹本校力量、资金和项目,对照项目管理、财务(审计)、基建等政策和要求,严格实施本校备案项目,务必确保在整体贷款项目结束前完成本
校相关资金(含贷款资金和配套资金)使用和子项目结项。
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
各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外资贷款,积极用好贷款,并落实配套资金;要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以及亚行有关外资贷款财务要求,安排有经验、靠得住的财务人员管理好贷款,相关资金列支必须单独做账、独立核算;务必明确凡报备项目涉及的贷款资金及所有配套资金均将被纳入审计范围,要全力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对项目学校相关资金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不发生任何风险。
为统筹贷款资金支出进度和确保效益,自2022年7月起,我厅将根据项目学校实施进度情况转变德促贷款的拨款流程,对于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采取单笔支付申请方式进行拨付相应贷款资金,即项目学校用款时,必须向我厅提出用款申请,亚行项目办审核合格后,方按规定流程拨付用款;到2022年10月底贷款额度使用进度未达到90%以上的项目学校,我厅将进行全面统筹调配,确保整个项目的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三、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实施
基建工作和设备采购是外资贷款项目关注的重点。各项目学校务必按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自身项目建设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原则上无不可抗客观原因,任何项目学校的子项目不能再进行调整。目前进展缓慢的项目学校(亚行项目办将单独通知)要加强相关项目建设,并自行制定项目工作推进方案,按照确保2022年12月前项目完工的进度要求倒排工作清单和进度表,并于4月16日前报至我厅亚行项目办。
到2022年6月底,基建类项目未按规定或本校报备时间节点开工、采购类项目未开标以及在可预期时间内不能完成备案项目的项目学校,我厅将协商自治区有关部门对该类项目学校予以取消贷款项目支持资格,并收回相应贷款额度(或已拨付的贷款资金及产生的相应利息)。
四、做好项目结项准备
各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编制的环境管理计划要求,规范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材料的记录、收集和归档,并谋划好本校项目完工验收事宜。对于外资贷款支持所产出的实体,请在显著位置将项目名称以及外资来源予以标识(高校美元贷款来自于亚洲开发银行,中等职业学校欧元贷款来自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尚未按要求提交完整备案材料(包括已调整过的调整报告,基建项目的移民、安保、环境等过程性材料)的项目学校务必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补齐,尚未完工的基建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要随进度即时报我厅亚行项目办。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亚行项目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来君、李运顺,0771—5815042。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023室(邮编:530021)。电子邮箱:yhxmb2017@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