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院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教研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立项的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的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验收依据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三、项目验收流程
(一)一般项目
1. 验收申报。市州教育(体)局组织验收本辖区内教育科研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的申报项目;各高职院校、有关单位组织验收项目主持人为本校、本单位的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填写《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向上述对应验收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提出验收申请时,须提供相关验收成果及佐证材料,如研究成果产生有显著效益的,还应提交相关证明。
2. 制定验收方案。各市州、各高职院校、有关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制定《项目验收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验收组织机构、验收项目详细信息、项目验收方式、验收工作程序等。
3. 专家评审。各市州、各高职院校、有关单位根据《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对验收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由3~5人组成,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专家不得超过1人。对于应用型研究项目,应聘请行业或企业领域专家1人。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主要专业方向与研究项目有关。项目组成员不能担任本项目的评审专家。
4. 验收结果上报。各市州、高职各院校、有关单位根据专家验收结果,形成项目验收结论,填写《201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同时将加盖公章的《验收报告》《汇总表》《项目验收工作方案》以及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报送到厅职成处910室。不受理任何个人提交的验收材料。
5. 省级抽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10%。抽查结果不合格的,视为验收不通过。
(二)重点项目
1. 验收申报。项目主持人填写《验收报告》,向省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单位将加盖公章的《验收报告》《汇总表》《项目验收工作方案》以及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我厅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到我厅职成处910室。
2. 专家评审。省教育厅成立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其他要求
佐证材料如为正式出版物,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其他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须提交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全部内容和封底。若研究成果产生有显著效益的,须提交相关证明。
四、验收结果公布
适时公布验收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不能按时验收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经各市州、各院校、有关单位批准报我厅备案后,可延期一年验收。
(二)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项目团队成员及排序、实施计划等相关信息。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主持人调离单位或个人健康等原因,如需进行调整变化,须由项目主持人向项目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附上证明材料),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正式公文,于4月31日前将公文和证明材料纸质稿报厅职成处910办公室备案,并在《汇总表》中注明。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晓静,王宇,0731-84723764;
材料报送邮箱:hnzcc908@163.com;
附件:1. 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报告.docx
2. 201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汇总表.docx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