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班在郑州开班
省教育厅巡视员任锋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张涛出席培训班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对《规定》的修订进行解读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学籍学历管理处处长解汉林对《规定》释义进行解读
4月16日,由省教育厅组织举办的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班在郑州开班。省教育厅巡视员任锋、副巡视员张涛出席培训班,任锋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全省各普通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研究生院(处)长、学生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参加培训。
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高校学生司学籍学历管理处处长解汉林和有关专家对《规定》进行了专题培训解读。
任锋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我国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高校学生特点、学生管理及高等教育等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模式均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调整或改变。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规定》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高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释放高校办学活力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我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就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的精神内涵,任锋强调,一是领导带头学。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动学习贯彻《规定》活动不断走向深入。二是系统深入学。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等,分期分批对师生进行培训。三是带着问题学。在学习贯彻落实过程中,要立足我省高校管理实际和管理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审视和认真梳理本单位现有学生管理制度,好的要继续坚持,不完善的要改进,情况变化的要调整。四是全面覆盖学。在抓好领导干部学习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宣传教育,使师生全面了解、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做到熟知、遵守、践行。
任锋强调,今年是《规定》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精神内涵,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形成体系开放、制度规范、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学生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全程管理、全员管理、全方位管理的工作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修订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新闻办 黄发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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