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应用型本科院校、各高等职业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安排,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第一次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和第四批评价组织备案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1〕18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第二次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函 〔2021〕27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市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审核,现将2021年山西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
请各市教育局、各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教育系统关于落实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 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晋教职成〔2021〕8号)要求,切实履行院校主体责任,加大资源统筹管理,结合证书考核内容完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试点过程中,各试点职业院校要积极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案例,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试点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霍秀东 13994286554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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