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7〕261号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达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经费(第三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第三批经费已经下达,现做如下说明:
一、择优资助计划结项经费
“2014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课题结项43项(详见 教社科司函〔2017〕258号)。
二、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班、暑期实践研修培训经费
2017年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班、暑期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培训经费。
三、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资助项目经费
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资助项目。
四、重大攻关项目立项经费
2017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立项53项(详见 教社科司函〔2017〕252号)。
五、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经费
2017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立项54项(详见 教社科司函〔2017〕253号)。
六、重大委托项目、专项委托项目经费
2017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专项委托项目经费。
七、注意事项
上述拨款将由我部财务司拨至各单位财务计划内账户。拨款情况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www.sinoss.net)”查询,详见 《2017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各高校和项目依托单位要加强对上述科研经费的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同时,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各高校和项目依托单位若财务账号发生变更,请及时把最新财务账号信息传真到我司,并务必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更新,避免拨款经费无法下达。经费如有问题,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097563
附件: 2017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