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7〕251 号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达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第二批经费已经下达,现做如下说明:
一、一般项目经费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2014年立项未通过中检的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通过审核共2130项(中检审核情况通知见教社科司函 [2017]208号)。
2.2017年9月-11月受理并审核通过的一般项目结项共1387项(详见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9-11月结项拨款情况一览表)。
二、重大攻关项目经费
1.2015年度重大攻关项目立项共46项,其中参加中检并通过43项(详见 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拨款一览表)。
2.通过结项鉴定的重大攻关项目通过共20项(详见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7年第一批结项鉴定拨款一览表)。
三、后期资助项目经费
1.2016年度后期资助项目二期经费(详见 2016年立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7年度经费一览表)。
2. 通过结项鉴定的后期资助项目经费,尾款拨项目剩余20%经费(详见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7年结项尾款拨付一览表)。
四、专项委托项目经费
专项委托项目中检经费、2016年专项委托项目二期经费、2017年(教育廉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立项经费、专项委托项目结项经费。
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
2017年度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拨款通知详见“ 教社科司函〔2017〕240号”)。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每个拨款20万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每个拨款15万元。
六、智库专刊建设经费
《高校智库专刊》成果录用奖励经费,每篇1万元;报送有关部门决策咨询报告,每篇奖励0.1万元。
七、发展报告项目经费
历年立项的发展报告项目年度经费,建设项目每项资助3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八、注意事项
上述拨款将由我部财务司拨至各高校财务计划内账户。拨款情况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www.sinoss.net)”查询,详见 《2017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各高校和项目依托单位要加强对上述科研经费的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同时,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各高校和项目依托单位若财务账号发生变更,请及时把最新财务账号信息传真到我司,并务必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更新,避免拨款经费无法下达。经费如有问题,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097563
附件: 2017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