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动职业院校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面展示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5号)要求,现面向各地、各职业院校征集职业院校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推动各地、各职业院校总结、提炼党史学习教育的经验,汇聚一批形式新、方法活、效果好的做法,集中展示一批学习成果,展现新时代职业院校学生的理论素养和精神面貌,增强广大学生在学思践悟中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二、成果主题
以学生讲党史故事为主,充分利用好当地红色资源,重点讲好与本地区或本学校密切相关的党史故事,展现职业院校学生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所学、所感、所思、所悟、所行成果。内容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自身经历、身边人身边事与百年历程的联结,如“讲我家乡的党史故事”“我眼中的母校与百年历程”“我心中的革命人物”等;通过党史学习坚定信念、树立远大理想,如“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写给2035年的我”“我是未来大国工匠”“少年工匠心向党 青春奋进新时代”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如运用所学专业技术技能开展志愿服务、“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实践等。
三、材料报送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填写统计表(见附件1),并推荐1个中职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二)所有高职院校均需填写统计表(见附件2),15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原则上应提交1个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其他高职院校可自行选择报送。
(三)每个成果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介绍,限600字以内,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二是成果视频,主要是学生讲党史故事、演讲的实录视频或微视频、微电影(时长3—5分钟,采用MP4格式封装,技术应尽量达到以下要求:1920*1080@25P,码率10M,画幅比例16:9)。
请各地各校于2021年11月1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邮箱:jyt_zcj@126.com。联系人及电话:詹丹辉,0571-88008886。
附件:1. 中职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2. 高职院校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